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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且适用法律错误败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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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泗洪县青阳镇居民董某和尹某等8人购买了县现代名城45幢商铺。2014年5月,泗洪县五里江农场在未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商铺内建设一道隔离墙。董某等人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县住建局举报该违建行为,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县住建局规划中心副主任栾晓莽、工作人员祁圆圆在调查过程中未收集证据材料,未对违规建筑进行立案调查处理,且答复工作适用法律错误。2016年12月19日,泗洪县住建局被董某等人起诉并败诉。2017年10月,泗洪县纪委分别给予栾晓莽、祁圆圆诫勉谈话处理,给予规划中心主任徐进、县住建局副局长邵军通报批评处理。

  来源:微播宿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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