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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抢眼:4日上午,泗洪法院执行局办公楼前响起阵阵鞭炮声,农民工代表张某一手拿着锦旗,一手紧握执行员朱飞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话还要从4年前说起,2013年某公司在承建泗洪县某社区工程项目时,张某等11名农民工兄弟在该项目中从事水电安装工作。但该公司却未按约定及时给他们发放工资,自2013年3月至8月间累计拖欠工资230400元。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在执行阶段,泗洪法院向该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对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财产状况予以查询,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2015年7月该案终结本次执行。此后虽然该案处于终结状态,但执行员朱飞从未停止过对该案的执行,多次与该公司联系,希望其能拿出诚意,即便分期还款也行,否则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迫于压力,2015年9月8日,该公司向法院递交了申请报告,以其委托的某劳务派遣公司上缴在人社局的15万元保证金冲抵该笔欠款,但余款仍称无力偿还。
2016年10月22日,当执行员再次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询系统查询时,发现该公司竟以某项目经理部名义在中国银行海口某支行开设账户,当即通过网上对该账户内的80000元予以冻结。考虑距离海口路途遥远,执行员再次与该公司取得联系,让其自动履行,但该公司仍置之不理。
不得已,2016年12月2日,泗洪法院向海口当地法院发出委托函,希望由当地法院代为扣划。但当地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却因存款人名称与裁定书上某公司的名称不符而无法代为扣划。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及时拿到血汗钱,经泗洪法院领导批准,今年4月13日,朱飞及另一名执行员飞往海口,成功将80000元扣划至泗洪法院执行账户。
当11名农民工兄弟到人社局领取钱款时,得知这笔钱款的来历时,心中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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