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二次增压费
网友hjchk5338:再议《泗洪县集泰自来水公司》二次增压费的不合理性和非法性。
2019年10月8日泗洪县市场管理局何同志与本人来电联系,并传输了泗洪县物价局核准的《泗洪县集泰自来水公司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定价成本审核表》(简称“核算表”)。
首先:高层建筑自来水二次增压设备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是由开发商采购施工并纳入建设成本的。
第二:自来水二次增压所消耗的电费跟用水量多少有关系,跟楼层高度有关系。总的原则应该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电费辅以适当维护费分摊到每吨水里。而泗洪物价局怎么能脱离与用水量有关的最基本因果关系,而按户分摊费用呢?人家不用水,你也要人家交钱,这不是强盗逻辑吗?
第三:泗洪县物价局的“核算表”中把不该纳入的其他费用等统统纳入计费,把正常供水(2.8元/吨)的管理费等重复纳入二次增压计费,并且不经过听证、不经过公示,暗箱操作。不管用水多少,按每户每年收缴160元二次增压费。这从法理上就是错误的,非法的。
第四:一个小区只有一个增压泵房,并配备一个专用的配电柜。据了解,这些设备运转正常,几个月甚至几年没人光顾过,何来那么多人员费用和管理费用(226438.9+449003.53=675442.43元)?我们从“核算表”中可以看出:真正用于增压的电费仅仅占总费用的12%,而人工及管理费用竟然占83%,这明显是不合理的,不符合实际的。
本人以为:像这样荒唐价格审核文件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发文立即废止,并召开有用户参与的听证会,按实际情况重新核算一个符合实际的合理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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