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集中公开宣判5起酒驾案件
为更有效地打击酒驾犯罪,提醒广大群众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5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当庭对苏某、梁某等5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在庭审现场,针对苏某等五名被告人,公诉机关分别指控了5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承办法官逐一审理,涉案的5名被告人也对自己的愚蠢行为后悔不已。
“自从出了事故以后,我已经戒酒了,我恳请法庭对我从轻处理。我也告诉我一些朋友,平时要少喝点酒,一旦喝酒了就不能开车,以后这也是一个教训。”被告人苏某说。
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在最后陈述阶段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危害性,并深感悔悟,当庭表示以后牢记“喝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不再触犯法律。
朋友聚会后醉酒驾驶小轿车将行人撞倒,酒后驾驶与私家车相撞等等,据了解,这5起危险驾驶案中,两起是因查获而案发,其他三起均因醉酒引发交通事故继而案发。
最终泗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二个月二十天不等,并处罚金。
刑庭法官提醒,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极高的危险系数,一旦发生事故则害人害己,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会构成危险驾驶罪。
来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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