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某纺织品公司:高价买来低价卖 所得钱款全挥霍
江苏泗洪:高价买来低价卖 所得钱款全挥霍按高价支付少量预付货款,后低价转卖货物变现,用于个人挥霍。经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马国刚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2015年6月,马国刚以绍兴县某纺织品公司名义与江苏聚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以高于市场价格每米2.85元来购买60万米雪纺布的购销合同。同年6月至8月,该公司先后11次发货给马国刚,共计价值178万余元,马国刚先后支付少量预付货款45万元。后马国刚将收到的货物以低于市场价格每米1.9元向俞建荣、钱芳明(均另案处理)出售,所得款并未用于支付所欠该公司货款,而是用于赌博等活动。后马国刚逃匿,共计骗取江苏聚德纺织科技有限公司131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1550米雪纺布,并已返还被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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