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6-7-21 09:00:46

泗洪一农机经销商虚假销售 骗取农机补贴款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本是惠农利民的好政策,却成了一些农机经销商谋利的肥肉。农机厂经销商李某及惠某没有在农机经营上花心思,却在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上动了“歪脑筋”——虚假销售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因虚假销售骗取农机补贴款,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惠某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并对被告人李某退出的违法所得一万五千六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3年5月至8月期间,M农机厂负责人李某及该厂经理惠某在农机销售过程中,虚假销售农机7台,骗取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款15600元,并非法占为已有。案发后被告人李某、惠某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犯罪事实。在案件侦查阶段,被告人李某退出违法所得156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且被告人李某退出违法所得。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及两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可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泗洪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泗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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