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社区 发表于 2016-6-2 08:58:08

泗洪县查获一起非法猎捕青蛙蟾蜍案件

  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部分饭店、烧烤摊上不经意间也多出了一道‘红烧田鸡’的菜品,一些商家为了利益,也开始大肆捕捉野生青蛙。
  
  泗洪县上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有人捕捉和收购野生青蛙和蟾蜍,民警立即出警,在住所和沿路蹲守,发现该嫌疑车辆前来收购,成功把该车截获,发现车内有青蛙蟾蜍229只。
  
  嫌疑人捕捉者李某某和收购者周某某称,知道私自捕捉贩卖青蛙蟾蜍是犯法的,私自贩卖是为了利益,卖7元公斤。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青蛙、蟾蜍属于江苏省重点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刑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据了解,该县一些不法商贩在夏季会到田间大肆捕捉青蛙贩卖,从而牟取非法利益。随后,随后公安部门和林业局对收缴青蛙、蟾蜍在早陈河水域进行放生,让它们回归大自然。
  
  进入夏季以来,一些不法商贩受到利益的驱使,非法捕捉野生青蛙和蟾蜍,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呼吁广大市民,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保护野生动物需从你我做起。遇到捕捉青蛙和蟾蜍等行为,可立即向公安和林业部门举报,我们给予严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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